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465页(270字)
唐柳宗元的着作。
着重论述天的性质和天人关系问题。针对韩愈宣扬天能赏功罚祸,主宰一切的天命论,文中明确指出天地、元气、阴阳皆为自然存在的客观物质实体,“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是虽大,无异果蓏痈痔草木也。
”坚持了无神论的立场,否定了意志之天,主宰之天的存在。
基于这种对天的物质性的理解,文中进一步提出“功者自功,祸者自祸”的思想,认为人的吉凶祸福是自身行为造成的,社会的功祸在社会本身,与自然现象的变化无关。收入《柳河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