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82页(220字)
贺麟新心学术语。
心乃其新心学的基本概念,物则是其要说明的对象。合心而言实在,即是以主体的实在性否定客体的实在性。
贺麟说:“心与物是不可分的整体。为方便计,分开来说,则灵明能思者为心,延扩有形者为物。
据此界说,则心物永远平行而为实体之两面:心是主宰部分,物是工具部分。心为物之体,物为心之用。
心为物的本质,物为心的表现。故所谓物者非他,即心之用具,精神之表现也。
”(《近代唯心论简释》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