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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德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1:32:0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201页(618字)

【生卒】:1496—1554

【介绍】:

明理学家。

字崇一,号南野。江西泰和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知六安州。

后历任刑部员外郎、翰林院编修、南京国子司业、南京尚宝司卿、南京鸿胪寺卿、太常寺卿掌祭酒事等,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谥号文庄。王阳明在赣州时,从学于阳明,为同门中最年少的弟子。

欧阳德继承其师的“致良知”思想,倡言“良知即是天理”。认为良知同一般的“知”是不同的,前者为道德理性,“本性之善”;后者为人的知觉,即认识,良知依于知觉而存。

“本性之善,以知为体,不能离知而别有体。盖天性之真,明党自然,随感而通,自有条理,是以谓之良知,亦谓之天理。天理者,良知之条理;良知者,天理之灵明,知觉不足以言之也。”(《明儒学案》)以此为本,欧阳德认为良知和见闻(一般知识)一为体,一为用,体用不离不杂,故良知与见闻不离不杂;主张良知动静合一,即动求静、中和合一、虚实合一、体用合一。

基于上述思想,欧阳德对所谓“‘吾心之良知即是天理’是以知觉为性,与佛家无异”的观点不以为然;反对割裂良知动静合一关系的种种学说,如聂豹的“归寂”说。欧阳德继承、恪守师说,如对良知与见闻关系,阳明强调不离,欧阳德强调不杂;对天人一本论,阳明把心作为天、道的代表,纯从道德角度立论,而欧阳德则突出主体作用,扩大至本体论立论。欧阳德曾建津书院,长期讲学,有“南野门人半天下”之誉。着作有《欧阳南野集》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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