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75页(272字)
商鞅主张刑无身份等级的命题。
语出《商君书·赏刑》。壹刑即统一刑罚。
意思是说,统一刑罚,政令就能实行。
在文中,商鞅对“壹刑”有明确解释。他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其意思是说不论是何身份,只要是犯了罪,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所谓的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刑无等级”是商鞅变法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家的基本思想。周礼中规定刑不上大夫。春秋以后,这一条先后在各国都被废除。只有实行“刑无等级”,才无人敢违抗军令,故曰“壹刑则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