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法而无法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0:3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81页(210字)
语出《荀子·非十二子》。
意思是崇尚法治但没有抓住法治的本质。这是荀子对慎到、田骈等早期法家人物的批评,认为他们虽然也主张法治,但是只重视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起到的效果实际上只是在奴隶制国家内部修修补补,而没有抓住法治最根本的东西,即确立一整套封建主义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教育体制,建设一个封建主义的法治国家。荀子对法家先驱的这种看法,反映了法家人物思想演化的轨迹。
上一篇:治乱安危,非一人之力也
下一篇:诸子百家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