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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默皆有责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0:36:55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86页(356字)

韩非关于术论的阐述。

出自《韩非子·南面》:“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皆有责也。”韩非根据“上无为而下有为”的原则,主张遇事时君主应首先使臣子发表意见,对于那些发表意见的人,君主要了解其说话的来去脉,从而责求他的实效;对于那些不说话的臣子,君主也要问清他赞同还是反对,从而明确他的责任。这样一来,臣子们就不敢乱说,又不敢不说了,说话和沉默就都有了责任。因此,遇事臣子们乱出主意不行,试图以不出主意、不表态来逃避责任也是行不通的,而一旦表态也就意味着将把柄交给了君主,君主这时就可以用“形名参同”之术来督责臣子。

由此看来,“言默皆有责”是韩非对“虚静无为”之术和“形名参同”之术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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