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88页(267字)
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一对范畴,指概念与客观存在。
《书经》、《吕刑》、《小辩》、《管子》等着作都曾提出名实问题。认为合理的政治伦理生活,即是名实正当的思维表现。孔子从政治上明确主张“正名”,旨在用事实迁就概念,从而维护封建的等级制度和伦理制度。
墨子提出“取实予名”,承认概念是实在的反映。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后期墨家以及荀子,各自都提出了自己的名实观,形成并推进了战国时期的名辩思潮。它主要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涉及逻辑学问题以及对概念、推理、判断等问题的研究,导致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