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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1:30:3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42页(1432字)

汉武帝元朔五年(124)创建太学,中国封建地主阶级才有了培养统治人才的正式官立大学。

汉代太学的创立,标志着我国封建官立大学制度的确立。汉代至武帝时,生产恢复,经济发展,国力充实,政治统一,具备兴办太学的条件;同时,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急需大批德才兼备的官吏队伍,这是兴办太学的强大动因。汉代太学的创办,汉武帝得力于董仲舒和公孙弘。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论述了求贤必先养士的道理,提出“兴太学,置名师,以养天下之士”。

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并责成丞相公孙弘贯彻执行。汉武帝元朔五年(124),公孙弘等人遵循武帝的旨意,拟订创办太学的具体方案:第一,建立博士弟子员制度,即在原有博士官的基础上兴建太学;第二,规定博士弟子的限额、身份及选送办法。

公孙弘建议“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汉书·儒林传》),即招收博士弟子50人,他们都享受免除徭役和赋税的优待。博士弟子的选送办法有二:一是由太常直接选补,二是由地方长官选补。第三是关于太学的管理及博士弟子的出路之建议。公孙弘主张,太学生一年要进行一次考试,成绩中上等者可以任官,成绩下等者(不能通一艺)以及不勤学者勒令退学。公孙弘等人拟定的具体方案得到汉武帝的批准,并在当年贯彻实施,汉代太学自此建立。汉代太学由太常掌管,皇帝经常到太学视学,太学的教授称博士,其主要职责是“掌教弟子”,以教学为主,但也经常参加朝廷的政治、学术讨论。

汉代太学素有严于择师的传统。西汉的博士多由名流充当,采用征拜或荐举的方式选拔;东汉的博士要经过考试,还要写“保举状”。太学的学生称博士弟子,东汉时简称“太学生”或“诸生”。太学生的补选办法,两汉时并无严格规定。

最常见的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太常直接选送;其二是郡国县道邑选送,选送不实的,负责长官要受处罚。由太常选送的太学生为正式生,享有俸禄,由其他途径入学的为非正式生,费用自给。太学生毕业后的出路各有不同;有的学成而为卿相,有的任官为吏,有的授徒为师,但也有老而无成白首空归的。汉代太学实行养士与选才相结合的办法,体现“学而优则仕”的宗旨。自汉代创立太学,各代对太学皆进行重大的改革,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太学实行五经课试法。

其具体内容是:初入太学称门人,满二年试通一经转为正式弟子,不及格者罢遣;其后每隔二年试一经,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通三经者为太子舍人,通四经者为郎中,通五经者则擢高弟叙才录用;对每试不及格者可随下一级再试,亦可直接分派工作,从而使太学制度进一步完善。隋唐皆在中央设太学,为学习儒家经典的高等学府。北宋初年,由王安石倡导发起的熙宁、元丰兴学运动对太学进行了第二次重大改革,实行太学“三舍法”,依据该法,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个不同的等级,外舍生定额700人,成绩优良者升入内舍,内舍生定额200人,成绩优良者可以升入上舍,上舍生定额100人,成绩卓越者由主判直讲荐举至中书省,得免乡试和省试,并按规定直接补官。

元丰二年(1079)又制定太学令,进一步完善了太学三舍法,使太学的升级考核制度日臻完善。辽太宗时在南京设太学,亦称“南京学”。金代于世宗大定六年(1166)设太学,置博士与助教。

明代的太学亦叫国子学或国学,洪武十五年改为国子监,并学于监,清朝因之,使制度更加完备。

太学的教育目的,旨在培养“忠君”的官僚,“致世”的文臣,太学的教育内容,即是“教,本之德行,文以六艺”。太学具有教学与管理的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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