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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学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1:31:45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47页(777字)

元、明、清三代设在全国广大城镇和乡村的学校,以乡村比例为最大,是府、州、县学的重要补充,全国城镇和农村士子多在这类学校中受教育。

社学起源于元代,有官立和私立多种形式,以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为主要任务。据《元史·食货志》记载: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颁布各路劝农立社,规定“诸县所属村疃五十家为一社,择年高晓农事者立为社长。……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

如学文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

元代社学是一种教化、识字性质的教育机构,同时负有劝课农桑、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的职责。到了明代,社学广泛设立,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八年(1375)下谕旨令“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

继承和发展了元代的社学制度,自此各地纷纷创立社学,“府州县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所”。但由于地方官吏以办社学为名进行敲榨勒索,因此,社学未办,民已深受其害,所以洪武十三年(1380),曾一度废止社学,只设冬学。

三年后,即洪武十六年(1383),又诏郡县“复设社学”,且允许民间自立,禁止地方干预。明初社学主要由地方各级官吏兴办。

社学的教学内容除传统小学所学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以及《孝经》、《四书》之外,特别强调学习冠婚丧祭之礼,使学童自幼懂得封建社会的礼仪制度。自洪武二十年(1387)以后,又把《御制大诰》和律令列入教学内容,以进行法制教育。

明代中叶之后,社学逐渐废弛。随着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加强,明代社学已取消了劝课农桑、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的职责,演变成单纯进行社会教化的机构。清初顺治九年(1652)曾沿袭明制,一度设立社学,明令“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钦定学政全书》卷23),但为时不久,社学即被义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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