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40: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175页(599字)

征收预算资金的税收方法之一。

在集体农庄-合作社经济成分中,所得税按纯收入计算。赢利率低于25%的纯收入部分,以及上缴全苏集中的集体农庄庄员社会保障基金的款项均免税,而赢利率超过25%的部分,每超过1%,征收0.3%。但是,税收总额不应超过应税纯收入的1/4。

此外,当集体农庄庄员平均的劳动报酬基金超过规定的免税最低限额时,其超过部分由集体农庄缴纳其数额8%的所得税。

此项所得税是根据劳动报酬基金总额计算的,而不是从集体农庄庄员所得收入中征收,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报酬数额将保持不变。

对集体农庄和消费合作社的税收政策,目的在于限制征扣资金并为集体农庄生产的迅速发展创造条件。集体农庄不缴纳其他预算付款。

工人和职员以及私人开业者的工资所得税,根据支付人的类别和收入的数额分别计算。所得税的累进税率为:第一类支付人较低,最后一类支付人最高。工资在60卢布以下(在某些地区为70卢布以下)者和某些种类的劳动者(伟大卫国战争中的残废者等)免缴所得税;伟大卫国战争的参加者及与其享受同等待遇的人,所得税数额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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