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208页(216字)
简称“海庭筹委会”。
联合国海洋执法机构。在海洋公约生效之前,它主要负责国际海底多金属结构矿区的申请登记,仲裁有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底利用的争端。中国是该筹委会大会副主席国。截至1983年,拥有成员159个。1987年审查并批准印度、法国、日本和前苏联为国际海底多金属结核矿先驱投资者的申请。1991年第九届海底筹委会春季会议审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第五个登记国际海底矿区先驱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