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通过权
书籍:海洋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6:23:43
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629页(398字)
一切国家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权利。
这是传统国际法的公认规则,并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认。所谓“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者为驶入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类泊船处或港口设施而通过沿海国领海的航行。这类通过,应当继续不停地迅速进行。
行使无害通过权的外国船舶,应当遵守沿海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尊重沿海国的管辖权,潜水艇必须在海面航行并悬挂本国国旗。沿海国可以制定有关管理无害通过的法律和规章,实行指定海道及规定分道通航制,要求行使无害通过权的外国船舶沿指定的海道或按分道通航制而通过其领海。沿海国还可以在其领海的特定区域内暂时停止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以及在领海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非无害通过的发生,但不得仅因通过领海而对外国船舶课以通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