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731页(242字)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关于船舶管理的规定而制定的相应法规。
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发并施行。共56条。主要内容有:船舶的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排放;150总吨以上的油轮、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和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必须有完备的船舶防污文书及防污设备。
“条例”还对船舶油类作业及含油污水排放、危险货物装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