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43页(200字)
官名。
明代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置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见《明史·职官三·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清沿明制,兵马司指挥五城各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各一人,正七品,掌巡缉盗贼,平治道路,稽检囚徒等。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