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0:25: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62页(364字)

书院名,唐设。

初名集贤殿书院,后改称集贤书院,简称集贤院。掌秘书图籍等事。开元十三年改丽正书院为集贤殿书院。设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脩撰官,掌刊缉经籍。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掌院事。置集贤院侍讲学士。见《新唐书·百官二·集贤殿书院》。开元十三年,唐玄宗与张说等宴于集仙殿,因改名集贤,改修书使为集贤书院学士。

见《旧唐书·职官二·集贤殿书院》。

宋沿唐制,属秘阁。

元代的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都属集贤院。

其官有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等。置院使一人,正二品。见《元史·百官三·集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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