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奏院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0:41: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94页(366字)
官署名。
汉代郡国在京城有朝宿之舍,叫邸。
唐代藩镇在京城置邸,叫上都留后,以大将军主之,可入见皇帝,陈述事件;代宗大历十二年改称上都知进奏院,置进奏官,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传;后由朝官监领。
宋初沿唐制,各州镇皆在京城置进奏院,自己任命进奏官;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始简充进奏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监之,掌受诏敕及诸司符牒,颁于诸路,并受全国章奏案牍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宋史·职官一·进奏院》:“隶给事中,掌受诏敕及三省、枢密院宣劄,六曹、寺监百司符牒,颁于诸路。凡章奏至,则具事目上门下省。若案牍及申禀文书,则分纳诸官司。
”参看庸柳宗元《柳先生集·邠宁进奏院记》、《文献通考·职官十四·六院四辖》、《历代职官简释·进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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