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官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1:04: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54页(222字)

辽太宗统治中国北部后,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辽史·百官志一》:“辽国官制,分南、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之事。”其始,汉人枢密院兼尚书省,吏、兵、刑有承旨,户、工有主事,中书省兼礼部,别有户部使司。既得燕、代十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三公府、三师府等,都是南面官。见《辽史·百官志三、百官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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