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86页(118字)
官署名。
民国初置,属国务院,掌管文官的任免、升转、资格审查、存记、注册、考试、勋绩考核、恩给、抚、爵位、勋章、荣典等事。设局长、参事、佥事、主事等官。国民政府成立,由考试院铨叙部任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