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父、事君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1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369页(994字)

这是孔子提出的关于歌为礼教政治服务的一个文学观点。

语出《论语·阳货》:“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这里说的兴、观、群、怨,是孔子关于诗歌作用的一个重要观点。

他认为诗歌有思想教育作用、认识作用和艺术感染作用。

诗歌的这些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事父”“事君”。

孔子强调诗歌的事父事君,就是要求学诗写诗必须有政治目的,要为礼教,为社会斗争,为安邦治国服务。

所以,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孔子以前,已有人指出诗歌有美刺和观风俗知民情的作用,但讲的还比较零碎,不全面。孔子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从阶级的功利主义出发,更系统地作了阐述,强调了诗歌与礼教政治的密切关系,强调诗歌必须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这就揭示出了阶级社会中文学艺术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这是一个新的理论发现。

事父事君说所揭示的文学现象,在阶级社会中显然有普遍意义,因此,为历代不少作家、文学理论家所继承和发展,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理论传统。产生于汉代的《毛诗序》论述诗歌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指出诗歌有“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巨大作用。

曹丕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刘勰提出“擒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文心雕·程器》)唐代的白居易倡导新乐府运动,提出“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口号,主张“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宋王安石说:“尝谓文者,礼教治政云尔……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上人书》)可见,关于文学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文学的社会功能,尽管由于历史时代的不同而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提法,但是,我们都明显地看到了孔子的事父事君说的积极影响。

孔子的事父事君说,有着明显的阶级局限。

他是站在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立场上,鼓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这种主张势必限制人民对剥削者和统治者的揭露和反抗。从这一意义上说,事父事君说对我国古代文学的战斗传统的发扬,无疑起了束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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