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的民族社会主义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8:43: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24页(397字)

即“纳粹主义”。

希特勒在社会主义这个幌子下大力推行的反动民族主义。1920年2月24日,希特勒制定德国工人党的纲领,同时将该党改名为德国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即所谓“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1921年7月29日,希特勒任该党的主席。

他在解释纳粹(德文“民族社会主义”的缩写)党党旗上的“红地白圆”图案时说:红的象征社会主义,白的象征民族主义。这就是他所主张的“民族社会主义”的两重含义。他正是在社会主义这个幌子下,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人中出现的否认凡尔赛和约、要求停付赔款的民族情绪,大肆宣扬日耳曼民族优越的反动思想,以推行反动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和复仇主义政策。

希特勒上台执政后,德国垄断资产阶级变本加厉,更利用反动民族主义,对内实行法西斯专政,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毛泽东指出,希特勒的“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原来就是法西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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