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15: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17页(382字)

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根据我国革命政权建设经验确定的国家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宪法和法律,决定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它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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