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书籍:无锡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21:20:08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无锡词典》第450页(284字)
女儿不出嫁,招男方入女家为婿,称“入赘”,俗称“招女婿”。
无锡地区亦有此俗。入赘婚的形成,多因女家有女而无子,或有子而成婚后又无后嗣,故招婿以继承家产、传宗接代。招婿后等女儿生下了儿子,叫做“假子真孙”。旧时,被招的女婿多是贫家之子,生下的小孩要姓妻家之姓,有的连自己也要改姓妻家姓;还有的在女家处于受拘束甚至受歧视的地位;但也有夫妻感情较好,后因女方家庭发生某种变化,夫妻双双又跑回男家的,俗谚有“招女婿,弄把戏;一个来,两个去”之语。
招婿的婚俗一直相沿至今。我国现行婚姻法保障男子参加女方家庭生活作为成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