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东北人物大辞典》第295页(201字)
【介绍】:
字景文,号穆斋,清辽阳人。
乾隆十八年(1753),拔贡,考取觉罗学教习,期满以知县用,赴安徽任知县,代理合肥知县,署安庆通判。二十五年,代理建德知县。
有某监生葬数坟于山麓,山主屡告,案积30年,经十余任未能结案,到任后,查其谱系,核其所葬年月,知其伪籍,以图赖山场,遂令将坟挖开,见坟内唯有乱石,此案乃结。平日治政有方,卒,民为之立祠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