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49页(242字)
中国近代黑龙江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于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12月)。开始为官商合办,后改为纯粹官办。总公司设在齐齐哈尔,在省内重要城市设分公司,并在吉林、长春、哈尔滨、沈阳、营口、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派人坐办汇兑及办理购运等业务。以发行纸币为经营重点,兼营其他金融业务。1920年兼并黑龙江官银号。后以发行纸币过滥进行改组,于1930年1月更名为广信官银号。同年9月重新定名为黑龙江省官银号。九一八事变后,由伪满洲国中央银行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