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33: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34页(603字)

规律也叫法则,它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它是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的统称。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它们反映事物本身固有的、内在的联系。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它代表着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规律的隐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必然重复出现,而且在对其所适用的范围内普遍有效,即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它既不能为人们所创造,也不能为人们所改变和消灭。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是否喜欢它,它都存在着,都在起作用,规律是看不见的,不能为人们的感性认识所获得。人们只有对丰富的想象,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过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处在经常变化和发展中,但是这并不是说事物转瞬即逝、无从把握,其实在各种各样变化过程中,只要仔细观察,总会发现某些相对稳定的联系,也就是揭示客观事物的规律。

规律是不能违反的,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它。否则,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但人们不能在规律面前消极无为,做规律的奴隶。恰恰相反,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认识把握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规律可分为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客观事物所共有的规律,叫普遍规律;客观事物所特有的规律,叫特殊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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