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和外因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33: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34页(549字)

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原因和动力来源的范畴。

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一事物与他事物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即外部矛盾。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更之,都是事物的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内因和外因是辩证统一的。

内因与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不同,它们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自己的运动,其根源在于内因;但是事物不能脱离周围的环境而孤立地运动,因此外因也是不可缺少的。

归根到底,内因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外因能够起主要的决定作用,不过这时内因仍旧是根据,外因仍旧是条件。内因和外因是相互联系的,区分也是相对的,无内因,也就无外因。

无外因,也无所谓内因。内因和外因可以互相转化,在一种场合、一种联系中是内因;在另一种场合、另一种联系中可能是外因,对于内因和外因,既要看到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不可等量齐观;又要全面认识和掌握,不可抓住一方,不及其余。

夸大外因的作用,忽视内因的作用,是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只讲内因不讲外因,也是一种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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