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47: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60页(626字)

确认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作出的科学论断。

这一论断是对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理论的新发展,它准确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特点。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科学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还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经济同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关系问题,从这个角度考察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第二个层次是指社会主义经济自身的发展阶段(例如考察资本主义时,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阶段),这种考察可以不涉及它同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关系问题。根据这些含义和内容,可以明确,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尽管它与社会主义比较高级的阶段在矛盾、任务、方法上有所不同,但它们是同一个体系,有共同的本质,都属于社会主义。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的规定。这首先表现在经济领域中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即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程度不同地有了相当规模的现代经济,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在此基础上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牢固地确立了统治地位,成为主体的经济成分。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按劳分配原则已经成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基本原则。这些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规定的决定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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