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55: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87页(720字)

团员证制度的组成部分。

全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是团员使用团员证和团组织实施团员证管理的原则规定。

“暂行条例”共分为十章四十五条及附则三条。第一章“团员证及其实施范围”,主要规定了团员证的样式、内容、功能及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

第二章“团员证颁发”,主要规定了团员证颁发的范围、要求、手续、对象等内容。第三章“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主要规定了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团组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第四章“团员持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主要规定了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应持证参加团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并可持证优先参加团组织规定范围内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年度团籍注册”,主要规定了年度团籍注册的性质、时间、具体注册办法及团员是否予以注册的原则和标准等。第六章“团员团内奖励记载”,主要规定了团员证记载的团员所受团内奖励的范围记载形式等。第七章“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主要规定了团员入党后仍可保留团籍的原则;团员办理超龄离团手续的具体办法;团员入党后或超龄离团后,团员证的作用等。第八章“团员证日常管理”主要规定了团员证日常管理的具体办法,团员证的注销、补发等。

第九章“团员证制作、发行及颁证经费”,主要规定了团员证制作、发行的机构的机构和单位,颁证所需工本费的来源及团员证统一使用的文字。第十章“团员证专用钢印的制作、编号与使用”,主要规定了团员证专用钢印的制作办法、钢印所用编号的内容及钢印使用原则。

附则中规定了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也可做为团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证明;军队和武警部队实行团员证制度另行规定;条例的解释、修订权属团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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