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地方委员会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57:4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92页(275字)

在省、市、自治区、自治州、省辖市、中央直辖市的区、县(市、旗)、自治县、直辖市的区建立的团的委员会。

它是由同级代表大会产生的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它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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