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的负贵人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2: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11页(290字)

指在团的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常委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团章规定:“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根据这一规定,团组织中有明确职务的干部应经民主选举产生,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同时,团章中还规定:“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基层团委确因工作需要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全委会进行补选,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进应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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