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校教师职务聘任制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6: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24页(1107字)

全国团校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制度。

实行团校教师聘任制是实现团校教育正规化的需要;是调动和发挥教学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需要;是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的需要;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需要;也是贯彻按劳分配、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需要。团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于1987年6月制订并实施。

其主要内容有: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具备条件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团校的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原则上参照国家教委关于成人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地(市)团校原则上参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团中央可根据全国团校系统的实际,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供各地参照执行,并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团校的青少年思想教育专业是团校系统的特殊专业。该专业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或中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也可由省市推荐到团中央设立的“青少年思想教育专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3、由于团校正处于发展时期,不少团校定编近半,教师队伍亟待加强,故在确定团校教师职务限额时,不仅要考虑教师队伍现状,也应结合团校编制情况,按教育需要和发展,在下达教师职务限额时予以考虑,以利于教学骨干的调入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4、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团校教师不具备相应职务所规定的学历。他们中的许多同志经过较长时间的教学实践,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而且具备了较高的教学水平,大都已成为教学骨干,在教学科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在首次评审、聘任教师职务时,对已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教师,可主要依据其教学年限、实际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评审,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5、团校的青少年思想教育专业是团校的特殊专业。鉴于其专业特点和教师队伍现状,在首次评审、聘任教师职务时,该专业教师的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6、团校教学具有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特点,团校教师所承担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应视为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团校短期轮训内容更换频繁、专题性强,与其他授课类型相比,其备课工作量较大,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应予以充分考虑。7、从团的工作岗位调入团校从事青少年思想教育专业教育的教师,在确定其任教年限时,可按有关规定精神,将其专职从事团的工作的年限合并计算。

8、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团校基础上建立的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干部学院,所具有团校的性质、特点,其属于团校教师面临的情况,可按团校对待。

由地方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划归党校系统开展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团校,可执行当地党校系统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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