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18: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83页(363字)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人民革命斗争,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摧毁旧的法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型法制。它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任务的重要工具。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历史上最新型的法制,它具有进步性、统一性、平等性、民主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是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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