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1: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5页(468字)

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民事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的发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害的结果。如果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不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就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2)刑事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构成犯罪。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由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所产生的民事问题,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

司法机关应支持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以保证附带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后,应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并应依法同时作出判决。如一并审判影响刑事审判的进行,可先审判刑事部分,然后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对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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