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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20页(411字)

亦称“定向募集”。“公募”的对称。以定向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证券发行方式。定向投资者,可以是特定的机构,也可以是特定的个人。分为直接私募和间接私募两种类型。私募发行的特点,主要有:①承销费用较低,有利于节约发行成本;②信息不必公开披露,有利于保守发行人的商业机密;③投资者数量较少,有利于协调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④证券不能流通,不利于证券的变现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⑤不论是直接私募还是间接私募,发行推介费用都较高;⑥证券发行风险基本由发行人独自承担。

私募发行的原因,主要有:①发行的证券数量有限,不需向社会公众发售;②发行的证券类型特殊,不便向社会公众发售;③发行的证券受制度制约,不宜向社会公众发售;④为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发行人不愿向社会公众发售证券;⑤受特殊条件限制,不能向社会公众发售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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