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2: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7页(429字)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之一。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和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行政手段,因而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具有证据效力,一般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引为证据。我国的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其业务是:证明合同、委托、遗嘱;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收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学历、经历;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对于追偿债款、物品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在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程序是:申请、接待、受理、调查、出证、执行、申诉、撤销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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