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客体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3: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9页(340字)

辩证逻辑范畴。

哲学上所谓主体,指具有意识和意志的人,客体指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物质世界,是主体活动和认识的对象。人类的认识是客体在主体,即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客体是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没有物质的存在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意识。主体却依赖于客体,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

主体本身是自然界,即客体的一部分,是历史的从自然界分离出来的,并且存在于和自然条件不可分割的联系中。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只有在认识论范围内才有绝对意义。

在这一对立中,立体又不是消极地去观察适应客观世界,而是通过实践能动地作用于客体,认识并改造客体,同时也改造主体自身。二者的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基础是实践。

发展着的客体和主体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和克服,是思维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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