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斯-肖克罗斯关于海外投资保护公约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9页(441字)

欧洲实业家和律师为推动各国缔结保护外国投资的多边条约而草拟的公约草案。

1959年,欧洲商人及法学家(律师)集团在德意志银行阿布斯博士(Dr·Abs)和英国肖克罗斯爵士(LordShawcross)领导下,将1957年德国促进外国投资保护协会公布的《关于相互保护外国私人财产权利的国际公约》草案和后来肖克罗斯爵士提出的草案相结合,形成了阿布斯-肖克罗斯关于海外投资保护公约草案,于1959年4月发表。主要内容是:(1)重申国际法原则,并规定了关于外国人财产的公正平等待遇。

(2)各国政府必须严格遵守“它与其他缔约国国民的投资有关的义务”。

(3)禁止对外国投资的一切歧视措施。

(4)对外国财产的征收只能依据适当的法律程序,不得歧视或与现有义务抵触,并应伴随充分、有效的赔偿。(5)有关公约的争端由仲裁庭解决,缔约国国民也可诉诸仲裁庭。

公约草案被认为没有适当关注资本输入国的利益,不能有效地平衡外国投资者和发展中国家的权利,至今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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