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移动自由化法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9页(271字)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有关消除对资本移动的限制的法典。

1969年根据经合组织理事会决议而制定。旨在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间资本移动自由,尽量减少以至消除对资本移动的各种限制和保留。法典赋予成员国承担的义务是:(1)消除对资本移动的限制,以利于维持有效而必要的经济合作。(2)给予所有外国人拥有的财产以平等待遇。(3)允许外国财产清算和转移。法典还授权成员国可以批准法典中规定的关于商业交往的成立、执行及转移。法典已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大多数发达国家所接受,是国际投资法典中最主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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