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33: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36页(360字)

秦始皇为巩固中央集权,加强政治思想统治实行的文化专制措施。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士越反对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提议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坚决反对,并提议:凡《秦纪》以外列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脸上刺字),罚四年筑城劳役;只有医药、卜筮、种书之书不烧。禁绝私学,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史称“焚书”。翌年,方士卢生、侯生私下指责秦始皇专任狱吏,贪于权势。秦始皇大怒,借此机会镇压儒生,将牵涉到此事的四百六十多人全部活埋,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箝制思想,摧残文化,在历史上起了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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