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33: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35页(425字)

我国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制度。

井田指井字形方块田。井田制的起源很早,到商代渐趋完备。商代的甲骨文中已有田、、、等字,到了周代,井田制发展到完备。井田制实际上是奴隶制国家的土地国有制。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时,周天子将田地及依附于土地之“民”(奴隶),按地区按等级分封予大贵族为封地,或赐予臣下为采邑,使之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自由买卖。

被封各诸侯亦按同样原则分封给卿大夫,形成阶梯土地占有结构。受封各级诸侯亦按奴隶主享有土地与奴隶使用权。

并可由子孙世袭,即所谓“世卿世禄”。所以井田制包含两层意思:对诸侯与百官而言,为俸禄等级单位;对直接耕种者奴隶而言,则为课验勤惰之计算单位。春秋时期,因铁器的使用,耕之推广及奴隶不断怠工,逃跑,使井田制趋向衰亡。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初税亩,表明封建土地所有制出现,商鞅变法后,秦国废除井田制,标志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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