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35: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42页(430字)

1915年元月,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其它帝国主义国家无暇东顾的机会,向袁世凯提出的,以支持袁为条件,意在独吞中国,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的二十一条要求。

全文共五号,分为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是:(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2)延长租借旅顺、大连两港和南通、安奉(丹东至沈阳)两条铁路的期限至99年,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权;(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人开采;(4)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给他国;(5)中国政府必须聘请日本人作政治、军事、财政顾问,中国警政和兵工厂由中日合办,日本有武昌和九江、南昌间、南昌和杭州、潮州间的筑路权,有在福建省内进行铁路、矿山等投资的优先权。按照这一条约,中国将成为日本的附属国。但袁世凯为了换取日本支持他的称帝计划,竟于5月9日承认了除第五项之外的全部要求。消息传出,全民激愤,日本的侵略要求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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