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73页(869字)
一般具有三层含义:(1)、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级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一的社会形态,如社会主义制度。
(2)、指社会一个方面的机构、设施、规则的系统体系,如政治制度。(3)、指各种具体活动、具体事物的规律、规章、规程及某一种具体的行为模式,如奖惩制度。
社会学主要研究第二层含义的制度,因此可以说社会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某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它表现为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方式、模式、准则的相关联,并排列、组合成某种有规则的系统。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是随着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和发展的,主要是随着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
某一种具体社会制度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原始演变,由人们的经验、习惯、风俗、伦理、行为模式等的发展自然而然逐渐形成的。另一种情况是人们对某一方面的规范加以选择和排列组合,运用社会权力使其固定而形成的。社会制度主要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家庭制度、教育制度等,这些制度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经济制度和家庭制度是本原的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是在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任何一个健全的社会制度都包括三个要素:规定行为和相互关系的准则、模式——规范系统,它是制度的主体,执行、推动、检查及作为代表的机关——组织系统,它是制度的承担实体;推动、执行检查的活动手段——设备系统,它是制度的物质工具。
一般来说,社会制度都具有结构性、系统性、变异性、历史性和相对稳定性、强制性及阶级性。任何社会制度一经形成,就对社会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其功能主要表现在:(1)、组织制约社会生活;(2)、为社会提供比较完整、比较系统的规范;(3)、为个人提供一套社会化的模式;(4)、传递社会文化。这是社会制度在正常情况下的功能。
但实际上社会制度并不总是那么正常地显示出应有的功能,常常出现其社会功能失调,即现存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失调。先进的社会制度必将促进和推动社会的前进,落后的社会制度则会阻碍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