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438页(208字)
泛指18至19世纪20年代,以古典风格为标志的欧洲作曲家的具有典型、规范意义或代表性的音乐。
不受时间、空间的局限,凡是具有高度艺术性和思想性并完美结合的民间音乐都可称为古典音乐。古典音乐的代表作家有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20年代的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向前可追溯到亨德尔·巴赫的音乐;后寻可发现19世纪未至20世纪初欧美专业音乐,如浪漫主义乐派,民族主义乐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