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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的保存与送检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动物检疫手册》第351页(807字)

1.包装。盛装样品的容器或包装要牢固。小型包装的动物性食品,应取整件原包装,以保存样品的原来状态;从散装、大包装或肉、货堆采取的样品,要保存于干燥容器(供微生物检验的要放灭菌容器)中,每一样品放入一个容器内,不得将几种样品混放。用玻璃容器盛装样品,要注意防震,用纸片或其他缓冲材料把样品容器隔开固定。每件样品装入容器后,要立即盖严封口。

2.做好标记。容器外贴标签,标明采样地点、样品名称、重量、件数、采集者、保存方法等,并附以送检单。送检单上要说明检验目的和要求。

3.样品深藏。动物性食品含水分较多,容易腐败变质。需要保持冷冻状态的样品,应保存在泡沫塑科隔热箱内(箱内放干冰,可维持在0℃以下);不需要冷冻的样品,应保存在0-5℃冷藏瓶中,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

4.样品送检。样品送实验室检验,越快越好。样品采好后,一般应在3小时以内由专人送到实验室。如气温较高或路途遥远,在运送过程中按上述要求进行冷藏。送检时,要附上认真填写的送检申请单。

检验单位接到送检申请单和样品并核对无误后,应立即登记,填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不能立即检验时,应将样品放冰箱中暂存。

检验完毕后,将结果填写在送检单上,并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发送检单位,一份存查。

动物性食品送检单

(正面)

检验结果

(反面)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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