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2:5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06页(564字)

军队团员的组织关系随本人调离而变迁。

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或团)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以及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新兵团员在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时,所带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要求,由新兵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直接向地方团委查明原因,在未查明原因前,团支部可以主新兵团员过团的临时组织生活,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新兵入伍后,本人说自己是团员,但没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组织应通过团以上政治机关与地方联系,查明情况。

如是团员,应请地方将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寄来,方可过团的组织生活;如不是团员,应对其进行教育。如果新兵档案内有入团志愿书,但没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档案内没有入团志愿书,但有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主动与其原单位联系,查明实情,等所缺材料齐全后,方可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军队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在军队内部调动工作时,可以不转团员组织关系;如果退役到地方,应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军队团和事出境的团员,出境定居者,不办理退团手续,也有宣布为脱团,其组织关系可以保存在各大单位政治部的组织部门。出境超过半年以上者,团籍不要急于处理,待本人回国后,经团组织审议,根据本人在外地表现,妥善对待。

出境的团员,在国外和港澳地区不得以团员的身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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