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要求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3:12: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66页(563字)

指机关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是归档制度的内容之一。归档要求具体表述为: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组卷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分类准确。

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放在一起。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跨年度的计划、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开幕年立卷;非诉论案件材料放在结案年立卷。

绝密文件、电报应单独立卷。不同载体而内容相互联系的案卷可分别存放、编号,但案卷目录上要注明互见号。

不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要分别组卷。(2)卷内文件排列要条理系统。同一案卷内的文件材料,一般可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依次排列在一起。

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非诉讼案件卷的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3)编目要齐全。

卷内文件材料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音像档案要逐件标明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案卷封面要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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