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皮尔曼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天津人民出版社《心理学人物辞典》第325页(802字)
【生卒】:1863—1945
【介绍】:
英国心理学家。
青年时代在军队服役。1897年入德国莱比锡大学跟冯特学习,以后又两次投军。
1904年他把一篇题为《客观地决定的和测定的‘普遍智力’》的论文发表在《美国心理学报》上,桑代克称誉这篇论文为“心理学史上的一个伟大标界”。1906年获莱比锡大学的博士学位。
1907年到符兹堡大学就学于屈尔佩和哥丁根大学的缪勒。后即被麦独孤推荐为伦敦大学大学院的心理学主讲,后来一直留在这个学院工作。
1911年升任心理与逻辑学教授,1924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1928年才正式被任命为心理学教授,1931年退休后为名誉教授。
斯皮尔曼的主要着作有《智力的性质和认知的原理》(1923)、《人的能力》(1927)《创造的心》(1931)和《历代心理学》(1937)等。1930年他为美国默奇逊主编的《1930年心理学》一书写了《‘g’及其以后——以一个学派去结束一切学派》的专章,这可以说是他自己一生悲剧的自述。
斯皮尔曼是运用统计学原理编制智力测验最早的学者之一。特别是盛行于三十年代的因素分析法,最初的设想也是由他开始的。
他提出了智力的二因素论。他认为任何心智活动只包括两种因素:一为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简称G因素。G因素代表个人的普通能力,是一切心智活动的主体。个体之间智力的高低即决定于G因素量的多少;构成智力的另一因素是特殊因素,简称S因素。S因素代表个人的某种或某些特殊能力,它只有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特殊工作或特殊活动)才会表现出来。因此,代表个人智力的,事实上只是G因素。
在他看来,G因素所代表的是个人抽象思考或对抽象事物之间关系认识的能力。根据这一观点所编制的智力测验,迄今仍在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