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曼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天津人民出版社《心理学人物辞典》第360页(911字)
【生卒】:1886—1959
【介绍】:
美国心理学家。
先在麻省理工学院学习工程,以后改学心理学。1912年曾在德国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的指导下学习,后到哈佛大学随霍尔特学习,1915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1915-1918年任美国西北大学讲师;1918年到加利福尼亚大学贝克莱分校教比较心理学;1944-1945年在战略服务所服役;复员后仍在贝克莱分校任教;1950-1953年转至哈佛和芝加哥大学任教。
1937年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53年任该会普通心理学部主任;1957年获美国心理学会卓越科学贡献奖;并曾任第14届国际心理学会议联合主席。
托尔曼是行为主义者,但与华生不同,他的行为主义是目的行为主义。这种目的行为主义以有目的的整体行为为研究对象。他认为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能客观地加以描述,不必诉诸内省或有机体是怎样“感觉到”经验的。
托尔曼认为,行为的最初原因有五种:环境刺激、生理内驱力、遗传、过去的训练和年龄。它们是引起行为的自变量,而行为就是这些自变量的函数。在这些自变量和行为之间有中间变量,它们是行为的实际的决定因子。
因此必须把S-R理解为S-O-R,中间变量就是在O(有机体)内正在进行的东西,只有弄清中间变量,才能回答一定刺激情景何以会引起一定的反应的问题。
托尔曼否认桑代克的效果律,认为奖励或强化在学习中只起很小的作用。
他提出了学习的认知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学习乃是动物在活动过程中建立一种“符号格式塔”模式,从而达到对整个情境的认知。这种模式又叫“认知地图”。动物学习的东西正是这张认知地图,而不是一系列的运动习惯。
他的学习认知理论促进了认知心理学或信息加工理论的发展。
托尔曼的主要着作有《动物和人类的目的性行为》(1932)、《托尔曼自传》(载在波林《自传式心理学史》第4卷)。此外,1951年他的弟子们还选辑出版了《托尔曼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