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31: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38页(453字)
社会主义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同各种敌对分子之间的斗争。
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残余形态。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于剥削阶级的消灭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各社会阶级、阶层之间已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那种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两大阶级之间的完整形态的阶级斗争已不复存在。但由于剥削阶级的残余还存在,国外资本主义势力和某些敌视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的存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不可能消灭阶级斗争。但这种阶级斗争不同于本来意义上的那种两大阶级之间的完整形态的阶级斗争,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它不是占支配地位的主要社会矛盾,也不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斗争的形式主要是在社会主义法制范围内进行的各种法律方式;斗争的领域往往从意识形态领域向政治领域发展;它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激化,但从总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斗争逐步将走向缓和。对这种阶级斗争的准确判断和正确处理,是社会主义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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