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员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01: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482页(534字)

县以下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宣传工作人员。

宣传员由党的基层组织从党团员、复员退伍军人、劳动模范和其他积极分子中挑选任命,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在相当于县级的党委宣传部备案。宣传员的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能以身作则;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热心党的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宣传能力,并擅长一种宣传形式。

宣传员是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其主要任务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介绍人民群众中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把党的要求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调动起人们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协助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国初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精神曾实行过宣传员制度,并在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后来一度中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又陆续恢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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